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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一

    八年前往生的那位知名洋画家入江新之助先生的遗族们都很奇怪————不,这里不是指他们的生活方式很古怪。在某个层面上,他们的生活方式比我们这些普通家庭都要正常许多。总之,入江家的气氛跟普通家庭不太一样,而我曾从这样的氛围中得到灵感,并写了一篇短篇小说。我就是个没人气的作家,所以写完的作品也不可能立刻刊上杂志,它就这样长期埋没在我抽屉的底层,跟其他三四篇未发表的东西一起成了所谓“瓮底的秘藏作品”。前年早春,我将它们全部集结起来,以单行本的形式出版。这本创作集虽然可以说是乏善可陈,但我却对它抱有相当的宠爱————毕竟,这些东西全都是在我毫无野心、乐于写作的状况下写的天真作品。所谓的“力作”往往十分犀利,当作者自己重新把它读一遍时,甚至有可能让自己对它的厌恶感油然而生。相对地,听些轻松快活的小曲却完全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就跟我的其他作品一样,那本创作集也卖得不怎么好,但我并不怎么觉得可惜,甚至还觉得销量差更好。再怎么说,就算再喜欢它的内容,要说那本创作集是完美之作,我也说不出口。换句话说,它就是一本经不起鉴赏的书,里面充斥着二三流的作品。不过显然身为作者的爱似乎与之无关。我常悄悄把那天真烂漫的创作集摊在桌上读,而在这之中最轻薄,也最为作者本人所喜爱的作品,便是刚刚提到的,那篇从入江新之助先生的遗族们那里得到灵感的短篇小说了。虽然它短小无奇,但不知为何,我总是无法忘怀。

    兄妹五人,全部都喜欢罗曼史(Romance)。

    长兄二十九岁,是法学士。在待人处事上稍显妄自尊大,但这不过是个他用来遮掩自身软弱的面具。其实他心地善良且温柔。跟弟弟妹妹们一起去看电影时,总是嫌电影又烂又蠢,却又是第一个在武士们的义理人情中哭出来的人。而只要一走出电影院,他便摆出一张高傲的臭脸,闭口不言。他可以毫不犹豫地自称自己活到现在从未说过谎————这实在令人不敢恭维,但他就是这么一个人。他在学校的成绩不怎么好,而毕业后守着这个家,也没有去上班。对易卜生有所研究,最近重读他的《玩偶之家》得到了重大发现,颇为兴奋:娜拉其实有心上人!她跟医生阮克其实正在谈恋爱!他把弟弟妹妹们召集起来说明这件事,甚至可谓是大声吆喝地宣布他的新发现,不过却是一场徒劳。弟弟妹妹们不置可否,偏着头,脸上个个挂笑,完全不觉得这个发现有多令人兴奋。总之弟弟妹妹们看来是有点看不起这个哥哥的。

    长女二十六岁,还没嫁人。在铁路局工作,法文很好。身高约一七六厘米,非常瘦,因而曾被弟弟妹妹们称作“马”。头发短短的,戴着洛伊德眼镜 [1] 。她非常开朗、非常豪放,是个可以跟所有人都立刻熟起来的人。她会为朋友牺牲奉献,然后就被抛到一边————这是她的兴趣,她爱默默地品尝这忧愁和寂寥的滋味。不过有一次她深深爱上了在同班上课的年轻文官,可最后还是被抛弃时,她就没办法泰然处之了,她整个人都萎缩了————或许是怕尴尬,她撒了个自己得了肺病的大谎,整整躺了一个礼拜,接着还在脖子上缠了绷带,没日没夜地咳。她被带去看医生,还照了X光,做了精密的检查,结果医生夸赞道:这肺脏顽强的程度还真是世上稀有。她的文学鉴赏十分原汁原味,而且不分东洋西洋,博览群书。若有余力,她也自己写些东西,藏在书箱右边的抽屉里。写着“过世两年后发表”的纸片就这样放在那堆积的作品上。“两年后”有些时候会被改为“十年后”或是“两个月后”,偶尔还会变成“百年后”。

    次男二十四岁。这家伙是完全的俗物。读的是帝大的医学部,却不怎么去学校————因为他身体不好。这位次男可是货真价实的病人,而他的脸美得令人震惊。他的个性吝啬。当长兄遇上金光党 [2] ,买了一把据传是蒙田 [3] 的网球拍,还得意扬扬地跟大家说自己成功把它杀价到五十元时,这位三弟却因此气到发了高烧,还把他的肾脏都烧坏了。他有爱蔑视人的倾向————无论是怎么样的人说了什么话,他都会发出一种奇异、宛如乌鸦、天狗般令人不愉快到了极点的笑声。他极度推崇歌德,但跟歌德那素朴的诗歌精神比起来,他似乎更倾心于歌德的高官厚禄。总之这推崇还真是令人无法完全相信。但要是比赛即兴作诗,他却是兄弟姐妹中的佼佼者————正因他是个俗物,对于“热情”的客观把握,也十分水到渠成。若是他有努力的打算,或许可以当得上二流的作家吧!另外,家里那位十七岁,脚不太方便的女侍,爱他爱得不能自拔。

    次女二十一岁,有点自恋。当某间报社正在募集“日本小姐”时,她花了三个晚上苦思冥想要不要去报名。她是多想大声呐喊啊。不过就在那三个晚上的挣扎之后,她总算发现自己的身高不够,放弃了。兄妹之中,她的娇小十分引人注目,只有一百五十六厘米。不过,她长得绝不丑。她会在深夜时分,全裸面向镜子露出可爱的微笑,或是用那丝瓜精华 [4] 清洗那白白胖胖的脚并亲吻自己的脚趾,露出陶醉的表情闭上双眼。有一次,她的鼻头上长了一颗像是被针戳到般的痘痘,结果她忧郁到开始真的计划起自杀来……至于读书,她选的书也有自己的特色,她常会从古书店搜集一些明治初年的作品,例如《佳人奇遇》《经国美谈》之类的,一个人读读笑笑。黑岩泪香、森田思轩等人的译作她也很喜欢,也会收集一堆完全不知道从哪儿找来的无名同人杂志,边用认真的表情念着“这好有趣啊”“这写得真好”,里里外外、上上下下地把它们好好地读过一遍。而她私底下最喜欢的,就是镜花 [5] 。

    幺弟十八岁。今年刚考上一高的理科甲类 [6] 。进了高等学校之后,他的态度整个都变了。而他的哥哥和姐姐们看到他这副模样,简直觉得可笑至极。不过这名小弟是个十分认真的人,无论家中发生了怎样的纷争,他一定都会探出头来,明明没人找他仲裁,他也会看起来像是思索许久般地为这件事一锤定音。以妈妈为首,一家子全都觉得他这样很讨厌,于是他便被家里其他人敬而远之————他自然是对此感到十分不满。大姐看到他那整天涨红着、心情不佳的脸实在是看不下去,遂写了一首和歌————自身已觉成大人 无人认之心闷闷,借以来安慰这位小弟“身为在野遗贤的百无聊赖”。他就像小熊般讨人喜爱,所以哥哥和姐姐们总是十分宠爱他,也或许因此他还有那么点轻浮。喜欢侦探小说,常常在自己的房间里变装。说是要熟习英语,买了日英对译的柯南·道尔的作品,却总是只看日文的部分。为一家兄弟姐妹五人中,只有自己真的在担心这个家而默默感动。

    以上便是该篇小说开头的介绍,接着剧情会从小地方开始渐渐推进。方才也提到,这篇作品实在没什么令人惊艳的地方。而就我个人而言,我可能对作品内所描绘的那个家族的喜爱更多些。我很喜欢那个家庭。确实,这个家庭实际存在,而这篇文章也可以说是对我往生的友人入江新之助先生的遗族所进行的“素描”,但本篇故事不一定通篇照实描述。这说法虽有些夸张,也让我有些狼狈地要在这儿解释:除了诗歌和真实以外,我还是有进行适度的“编整”的,甚至有些地方,还撒了弥天大谎。不过这篇小说,大体上还是描绘了入江家的样子————即使有一毛之差,除此一毛之九牛仍为事实。而我在该篇短篇小说里,只写了兄妹五人和既温柔又聪慧的母亲,祖父和祖母的故事则在整篇的构造下被我可谓十分无礼地割爱了。这个做法实在算不上好,因为若把这祖父和祖母从入江家的故事中剔除,便无论如何叙述都不完整。所以我打算在这边补述一下两位长辈的故事。不过在那之前,得先跟各位读者说清楚:我接下来所描绘的,并非当下的入江家,而是四年前我悄悄写进小说的那个入江家的氛围和样子,它跟现在这个比较黯淡的入江家————有人结婚、有人过世的入江家有些不同,而我也没办法像以前一样想去叨扰就去叨扰。兄妹五人都已经变成大人,礼仪端正、谨言慎行。换句话说,他们都已经成了“社会人士”,就算在路上偶然遇到,也完全不会觉得有趣。说白了,现在的入江家对我而言一点魅力都没有,若是要写的话,我就写四年前的那个入江家。总之,我接下来要以文字描绘的便是那个四年前的入江家,跟现在不同,还请各位读者记在心里。那个时候的祖父每天什么都不做,就只是游逛。若要说入江家的血脉里流淌着非凡的浪漫的话,那么显然便是从这位祖父开始的了。年已过八十岁的他,每天总是看起来有要事般从位于曲町的自家后门迅速地离开家里,身手非常矫捷。这位祖父壮年时曾是横滨的一大贸易商,听到儿子————也就是已故的新之助先生要在美术学校就读时,不仅毫不反对,还跟身边的人夸耀自己的儿子,真可谓英雄豪杰。即使到了该安享天年的年纪,他也不怎么静待家中。钻着家人不注意的空当,他往往一个华丽的转身便从后门溜出去。快步走了两三町的距离,回头确认没有任何一个家人跟来后,便从怀中取出他的猎帽反戴在自己的头上。虽然这顶猎帽的花纹是相当豪气的网格样,但十分老旧。已被他喜爱了四十年的这顶帽子,若不在他头上,便完全没有散步的感觉。戴着它,这位祖父到了银座,进了资生堂,点了一杯巧克力,便坐在那里一两个小时。左看看右看看,若发现以前的老同行带着年轻的艺妓走过,便立刻大声吆喝,不容分说地把对方拉进自己的包厢后,悠哉地开始说长道短,这可是祖父难以戒除的乐趣。回家时,也一定会给家里的某个人带点小礼物,但他总是犹豫不决。这时的他似乎开始在意家里人的心情,所以“发明”了勋章————用红色的绢绳穿过钻了孔的墨西哥银币。这个勋章总是颁给该周最有功劳的家人,不过,大家都不太想要它!毕竟要是拿了,那一周在家里时便得戴着,所以大家都绝口不提勋章。就算是侍奉公婆有功的妈妈获颁勋章,她也会摆出十分感谢的表情,然后尽量把它用最不起眼的方式,挂在和服的腰带上。又或者母亲有时多让祖父晚酌一瓶啤酒,也会在不由分说的状况下获颁这个勋章。性格认真的长兄则偶尔会因为陪着祖父去看戏或听相声,就一个不小心“获此殊荣”,但有则即遵的他也不婉拒,往往就这样把勋章挂在脖子上一个礼拜。长女和次男则尽全力避免勋章落到自己身上。长女总是用“我还没那个资格拜领徽章”的说辞来拒绝,次男甚至曾经把勋章收进自己的抽屉后,撒谎说自己把勋章弄丢了。而这种谎言自然瞒不过祖父的法眼,他立刻命令次女去搜次男的房间。这下勋章自然就立刻落到了“运气不好”的、真的发现了勋章的次女身上啦!祖父似乎特别偏爱次女,次女可以说是家里最高调、也往往最没什么功劳的人,但祖父总是找各种借口想把勋章颁给她。而她只要拿到勋章,往往都是放进自己的钱包里。在这一家中,也只有次女有这个特权可以不把它挂在胸前。如果说在这房子里真的有那么点想要那个勋章的,就只有幺弟了。虽然真的要他把那东西挂在胸口,还是会让他有点不好意思,但当勋章真的被转颁给其他人时,他又会感到很难过,甚至还有一次,他趁着次女不在,悄悄摸进她的房间找出那钱包,然后用一脸怀念的表情望着放在里面的勋章。至于祖母,她一次都没有获颁过勋章,因为她打一开始就明确表示她不想要,她就是这么一个明快的人,甚至还说勋章简直蠢透了。而这位祖母十分溺爱幺弟。有段时候,幺弟开始研究催眠术,但无论是祖父、母亲还是哥哥姐姐们通通都不吃他这一套————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放声大笑。幺弟都快要哭出来了。全身冒汗的他,最后朝着祖母施展了催眠术,然而立刻就成功了。坐在椅子上的祖母打着瞌睡,并一心一意地回答施术者认真的问题:

    “奶奶,看得到花吗?”

    “看得到,很漂亮。”

    “是什么花呢?”

    “莲花。”

    “奶奶最喜欢的东西是什么呢?”

    “是你啊。”

    当催眠术师听到这句话时,觉得有点儿扫兴。

    “这个‘你’,是指谁呢?”

    “不就是和夫(幺弟的名字)嘛。”

    在旁边看着的家人们哄堂大笑,而祖母也从催眠中醒了过来。即使如此,幺弟的面子总算是保住了。由于只有祖母中了催眠术,生性认真的长兄之后还一脸担心地问了祖母:“您真的被催眠了吗?”而祖母只是笑了一下,轻语道:“怎么会呢。”

    以上便是入江家人们的素描了。虽然很想更加详细地介绍他们,不过接下来,就来跟各位聊聊他们曾经连作过的一篇长长的“小说”吧!一如前述,入江家的兄妹或多或少都有些文艺方面的兴趣,而有些时候他们更会玩故事接龙的游戏。往往是在阴天的周日,兄妹五人无聊地聚集在客厅时,长兄便会提议来连作故事。其中一个人随便想了一个人物粉墨登场,其他人便照顺序开始“捏造”那个人物的命运————这游戏玩到最后,一篇故事就这样被创造出来了!如果只是一个构造简单、内容单薄的故事的话,大家便口头说一说就收工了。不过要是开头便让人感觉大有可为的话,大家便会取来稿纸,郑重地留下记录。像这样五人协力所完成的“小说”应该也有四五篇了。偶尔,祖父、祖母和母亲也会来帮忙。这次要介绍的这篇稍长了点的故事,背后也有他们的影子。

    其二

    大抵而言,幺弟明明写得不怎么好,却老是抢第一,而这也往往导致故事的开头就很失败。即使如此,幺弟也总是不放弃,打定主意下次要写得更好。新年的五天休假期间,觉得有点无聊的他们开始了新一轮的故事接龙游戏。而这时,幺弟也喊着:“请让我当第一个!”哥哥姐姐们习以为常,笑着将先锋让给了他。毕竟是个一年之初,所以他们也决定郑重地用稿纸来进行接力。截稿日是隔天早上,所以每个人都有一整天的时间来想自己要写什么。第五天的晚上,又或是第六天的早上,将要有一篇故事完成。而在这五天之中,这五名兄妹暗自紧张,却也因此感到了些许生命的意义。

    幺弟虽然一如往常地担任先锋、负责开头,但他完全没有头绪。或许是正在低潮吧,他甚至觉得,要是不接下第一棒就好了。正月正日,其他的哥哥、姐姐们都出门去玩了,而祖父更是一大清早就穿着燕尾服离开了家里,只有祖母和母亲还在家。幺弟在自己的房间中,把铅笔削了又削,削了又削,削得都想哭了。走投无路,只好行恶————除了剽窃,别无他法。他读着《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福尔摩斯冒险史》之类的东西,东抄西抄地总算是完成了一篇文章。

    从前,在北国的森林中住着一名可怕的女巫老婆婆。这名老婆婆十分狠毒、丑陋,但对自己的独生女“莴苣” [7] 非常温柔,每天都用黄金梳子帮她梳头发,十分疼爱她。虽然莴苣是名美丽的少女,但是也非常泼辣。到了十四岁的时候,她就已经开始不听老婆婆的话,还常常反过来骂老婆婆。即使如此,疼爱她的老婆婆也还是笑着让着她。而就在森林的树木在秋风的吹拂下,一天天地露出它们的肌肤,这女巫之家也差不多要开始准备过冬之时,出现了一个不错的猎物————骑着马的英俊王子,他在这黄昏的森林里迷了路。他是这个国家的王子,年仅十六。他在打猎的途中跟家仆们走散了,又忘了该怎么回城。王子的黄金铠甲在微暗的森林中如火炬般发着光芒,而老婆婆自然不可能没看到。她如一阵风似的冲出了家门,而下一个瞬间,她就把王子拽下了马:

    “这小少爷还真肥满呢,这白里透红的肌肤,想必是用胡桃养起来的吧!”巫婆食指大动,她长着又长又硬的胡子,而眉毛更是盖着眼睛,“真像只小肥羊啊!味道又会怎么样呢?要过冬,看来是用盐腌着最好了!”露出邪恶的笑容,老婆婆拔出短刀,正要朝王子那白皙的喉咙刺下的瞬间————

    “啊!”老巫婆叫了出来,她的女儿莴苣此刻正咬着她的耳朵。她飞扑上老婆婆的背,咬着她的左耳不放。

    “莴苣啊,快放开!饶了我吧!”老婆婆十分溺爱自己的女儿,所以完全不发怒,忍耐地笑着。而莴苣则摇晃着老婆婆的背:

    “这孩子要跟我玩!这么漂亮的孩子,给我!”她要求道。被溺爱大的莴苣相当娇纵,她的任何要求,只要说出口就绝对不会让步。于是老婆婆决定,就忍这么一晚,明天再杀了王子做成腌肉。

    “好啦,乖,那就给你。今天晚上,我们就招待你的客人吃些好料吧!不过到了明天,记得把他还给我啊!”

    莴苣点了点头。那天晚上,王子在女巫家受到了相当不错的待遇,但他完全不觉得自己被厚待了:晚上的大餐有烤蛙串、包着幼儿手指的蟾蜍皮,还有天狗茸及家鼠那湿湿的鼻头和毛虫的内脏所做成的色拉。饮料则是住在沼地的女巫酿的水绵酒,还有从墓穴里找出来的硝酸酒。餐后甜点则是生锈的铁钉和教会的玻璃窗片。王子光是看着就觉得恶心,因此完全食不下咽,但老婆婆和莴苣两人却赞美这些东西无比美味,吃了个盘底朝天。这些东西确实是她们家里一等一的佳肴。晚餐后,莴苣就牵着王子的手进了自己的房间。她跟王子差不多高,而一进房间,她便抱住王子的肩膀,盯着王子的脸小声说道:“在你还不讨厌我之前,我不会让你被杀的。你是王子殿下吧?”

    莴苣那长到脚边的头发由于婆婆每日的梳理,宛如纺了黄金般闪耀着。而她的脸正似天使般饱满,又如一朵黄色的蔷薇。嘴唇就像那小小的莓果般红润,眼瞳深黑而清澈,总觉得隐含着一点悲伤。王子觉得,他这一生中从未见过这么美丽的女孩子。

    “嗯。”王子低声回答道。终于能够放松下来的他,眼泪就这样流了下来。

    莴苣用她那深黑而清澈的眼睛注视了王子一段时间,接着点了点头:“就算你哪天讨厌我了,我也不会让人杀了你的。真的到了那一步的话,我就自己动手杀了你。”她说着说着,自己就哭了出来,然后又突然大笑起来,用手背擦了擦自己的眼泪后,也擦掉了王子的眼泪,“来吧,今天就跟我一起,跟我的小动物们一起睡吧。”她有活力地说着,带着王子到了隔壁的寝室内。稻草上铺着毯子,而往上一看,梁木和栖枝上停着百来只的鸽子。鸽子们虽然看起来都睡着了,但两人一靠近,它们便动了动身体。

    “这些全都是我的哦!”莴苣说着,立刻敏捷地抓了附近一只鸽子的脚,把它摇来晃去。鸽子不停地拍着翅膀挣扎。“亲他一下!”莴苣尖锐地叫着,用那只鸽子撞了一下王子的脸颊。

    “那边的乌鸦们,都是森林里的流氓。”她用下巴指了一下房间角落里的大竹笼,“有十只,不过大家都性情火爆,要是不用竹笼关着,全都会飞走呢。啊,这只是我的好朋友阿贝!”她边说着边从房间的角落里拽着一只鹿走了回来。一枚铜制的颈环套在鹿的颈子上,一条很粗的铁链锁着它。“这家伙也是,要是不好好锁着,就会逃走呢!为什么大家都不想留在这里呢?算了,都好啦。我啊,每天晚上都会用小刀刮刮阿贝的颈子,只要这样做,阿贝就会感到恐惧,因此不停挣扎哦。”莴苣边这么说着边从墙上的裂缝里拿出了一把闪闪发光的长小刀,并且真的开始用它来蹭鹿颈。而那只鹿则悲伤地蜷着身子,不停冒汗。莴苣看到这幅景象,大笑起来。

    “你在睡觉的时候,也会把刀子放在旁边吗?”觉得害怕的王子悄声问道。

    “是啊,我总是抱着刀子睡呢。”莴苣自然地回答。“毕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嘛!别管那些了,躺下吧!接下来,告诉我,你是怎么迷路闯进这座森林的!”两人并排躺在稻草上,而王子开始嗫嚅地解释自己为什么会在森林里迷了路。

    “你跟你的家仆走散了,会寂寞吗?”

    “很寂寞啊。”

    “想回到城里去吗?”

    “很想回去!”

    “我可是讨厌看到有人哭丧着脸的!”莴苣说着,从床上跳了下来,“比起哭丧着脸,露出开心的表情不是更好吗!这边有两个面包、一块火腿,你要是路上饿了,可以吃。别再磨磨蹭蹭了!”

    王子开心得整个人都弹了起来,而这时的莴苣宛如一位慈母:“来,穿上这双毛靴,这双送你。毕竟这一路上应该会很冷,可不能让你冻着。还有,这是婆婆给我的连指手套,戴戴看吧!哎呀,只看手的话,还真像是我家那个脏兮兮的老婆婆呢!”

    王子感动得哭了出来,而莴苣接着牵出了鹿,解开了它的锁链:“阿贝,我本来还想再多用小刀蹭蹭你的颈子,因为那实在是太有趣了。不过,到了现在,怎样都好!我放你自由,然后你要带着他回城堡!他说他想回去,唉,怎样都好!能比我家婆婆跑得还快的,也就只有你了,交给你啦!”

    王子坐上了鹿的背:“谢谢你,莴苣!我不会忘了你的!”

    “怎样都好啦!阿贝!快跑!要是你把他甩下来,就等着瞧!”

    “别了!”

    “啊,别了!”哭出来的人,正是莴苣。

    那匹鹿在黑暗中如飞箭般往前奔驰,跳过树丛、穿过森林、直线飞越那池湖水,跑向那狼群嚎叫、乌鸦喧嚣的荒野,在他们背后传来烟火般的咻咻声。

    “千万别回头!那个女巫婆正在追我们。”鹿边跑着边告诉王子,“不用害怕,比我快的也就只有流星了!你可别忘了莴苣啊!虽然她看起来非常剽悍,但她其实是个害怕寂寞的孩子!来,我们已经到城堡了!”

    王子站在城堡的大门前,觉得自己有如做了一场梦。

    可怜的莴苣!这回,老巫婆可真的生气了。再怎么任性娇纵,也不该把重要的猎物给放跑了!她边咒骂着边把莴苣关进森林里那黑暗的塔里。那座塔既无门又无楼梯,只有在那塔顶的房间里,有一扇小小的窗户。莴苣现在落得只能在塔顶的小房间起居的下场,可怜的莴苣!一两年过去了,她在那阴暗的房间中变得更美,而无人知晓,这也令她长成了一名成熟且深虑的女性。而她没有一刻忘记王子,甚至还曾因为寂寞,朝着星星和月亮唱歌。那深蕴着悲伤的歌声,让森林里的鸟儿和树木都为她哭泣,连月亮都润湿了眼。每个月女巫都会来探望莴苣,并带食物和衣服过来给她————她还是很疼莴苣,所以不忍心看她真的饿死在塔里。老婆婆有魔法翅膀,所以能自由进出塔顶的房间。三年过去了,四年过去了,莴苣也十八岁了。在微暗的房间中,她的美丽熠熠生辉,而她自己浑然不觉————大概就像花朵不会察觉到自己的芳香吧!那年秋天,王子再度出门打猎,又迷路进了这座魔法森林。那悲伤的歌声飘进耳里,渗进心中,王子就像失了魂一样地被歌声带到了塔下。那该不会是莴苣吧?王子也从未忘记四年前那位美丽的少女。

    “请让我看看你的脸!”王子放声大喊,“请你别再唱悲伤的歌了!”

    莴苣从那小小的窗户里探出头来:“说这番话的你,又是谁呢?只有悲伤的歌才能拯救悲伤的人!难道你能懂我的悲哀吗?”

    “啊,莴苣!”王子欣喜若狂,“快想起我来呀!”

    莴苣的双颊一瞬间变得十分苍白,接着又暖暖地回红,但她年少时的剽悍似乎还残存一点:

    “莴苣?那个孩子四年前就死啦!”她尽力用冷淡的声线回答,但本想接着放声大笑的她,却感到喉头一阵哽咽,想哭的欲望便占据了她,这让她不只没能大笑,反而开始抽泣了————

    那孩子的头发,是黄金桥。

    那孩子的头发,是彩虹桥。

    森林里的小鸟们开始一同唱起了奇妙的歌。正在哭泣的莴苣听了这歌,突然脑海中浮现了一个神奇的点子:她将自己的长发,一卷、两卷地捆在左手上,接着右手拿起剪刀,她那美丽的金发到了现在,早已长得垂到了地上。咔嚓咔嚓!她毫不犹豫地把它们剪下,并把它们通通接起,做成了一条长长的粗绳。在太阳的映照下,这是世上最美丽的一条绳子。莴苣将它的一端紧紧地绑在窗边,自己顺着这条美丽的金绳子一路滑下了塔。

    “莴苣……”看着这幅景象,出了神的王子低喃道。

    降到了地上的莴苣突然变得十分胆怯,她不发一语地把那双白皙的手放在了王子的手上。

    “莴苣,这次该我帮你了!不,就让我帮你一辈子吧!”王子已经二十岁了,现在的他看起来相当可靠,莴苣微微地笑着,点了点头。

    两人逃出了森林,在老女巫还没来得及发现的时候就穿过了荒野,平安无事地抵达城堡。到了城堡,迎接他们的大家都欢天喜地……

    幺弟殚精竭虑地写到了这里,心情却差透了:这分明就是个失败的作品!当不了故事的开头就算了,这根本已经结尾了!这下又要被哥哥姐姐们笑了!幺弟开始默默思索,但夕阳已开始西沉,外出游乐的兄姐们好像也回来了————起居室开始传来众人的欢笑声。我是如此孤独!正当幺弟遭受难以言喻的寂寥袭击时,他的救世主,也就是祖母出现了。她实在是可怜那已经窝在书房里一整天的幺弟,到了这时,她总算是忍不住了。

    “又开始啦?写得怎么样啊?”祖母说着,踏入了幺弟的房间。

    “走开!”幺弟心情非常差。

    “看来又写砸啦。你明明就不会写,又喜欢跟哥哥、姐姐们在这种事上争,这样不行啊。拿来我看看。”

    “你懂什么啊!”

    “别哭嘛。真是个傻孩子,来,我看看……”祖母边说着边从和服的腰带间取出了老花镜,然后拿起幺弟的童话轻声念了起来并笑道:“哎呀,哎呀,这孩子,还真是懂些大人的事呢。很有趣啊,写得不错,不过这样的话别人就接不下去啦。”

    “这不明摆着吗……”

    “这还真是麻烦。如果是我的话,大概会这么写,你听听看————‘到了城堡,迎接他们的大家都欢天喜地。但接下来的故事,将是一连串的不幸。’怎么样?女巫的女儿跟王子差得太多太多了,无论他们多相爱,一定不会有好结果的。这种相遇,就是不幸的源头……”祖母边说着边用食指戳了戳幺弟的肩头。

    “这种事我也知道啦,所以快走开。我有我的想法!”

    祖母听了这番话也不温不火,毕竟眼前的孩子的所思所想,她大抵都了然于心:“那就快点把东西写完,然后来起居间吧。你应该也饿了吧?吃点杂煮,玩点歌牌吧?比谁写得好什么的,真的是太无聊了!剩下的就交给大姐吧,毕竟,她写得也不错啊。”

    把祖母赶出房门后,幺弟开始奋笔疾书他那所谓“我有我的想法”:

    “但接下来的故事将是一连串的不幸:女巫的女儿和王子,在身份上天差地远,从这时起不幸便将发生。接着就请大姐接了,请千万珍重这位莴苣。”他如祖母说的写下了这些后,总算是松了一口长长的气。

    其三

    今天是元月二号。一家齐聚,吃完杂煮后,长女便窝回了自己的房间。她穿着纯白毛线织成的毛衣,胸前别着小小的人造黄蔷薇,在桌前随意地坐着。拿下眼镜的她满脸笑容,拿着手绢利落地擦着眼镜的镜片。擦完的下一秒,她又再度戴上眼镜,有点夸张地眨着眼,接着,她突然露出认真的表情,重新坐好,用手撑着头,沉思了一段时间后,总算是拿起钢笔开始写了:

    恋爱的舞蹈终曲,往往才是故事真正的开始。大部分的电影,总是在双方终于结合、可喜可贺的时候打上“The End”的字样。但我们想知道的,却是接下来他们的生活将如何进行。毕竟人生,绝对不是令人心旷神怡的舞会,我们往往只是在令人扫兴的宿命中睡了又醒,醒了又睡。我们的王子和莴苣在彼此是孩子的时候有了一面之缘,因此便有了难分难舍的情愫。即使分开,也无一刻忘记彼此,而又在苦难之后,以成人之姿再度相逢。但这个故事自然不会在这里告终。更该让大家知道的,正是他们之后的生活。王子和莴苣牵着彼此的手逃出魔法森林,在广阔的荒野上不饮不食,夜以继日地走着,总算是抵达了城堡,但接下来才是最累人的。

    王子和莴苣都累坏了,但完全没有好好休息的时间:无论是国王、王后还是家仆们通通都欢喜于王子的平安归来。而他们的下一个举动,便是询问王子这回的冒险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当他们知道王子背后那位垂眉站立、美得十分异样的女子便是四年前救了王子的那位恩人时,整个城堡的喜悦更是倍增。莴苣接着被带着泡了香水浴,穿上了又美又轻盈的洋装,接着被领到那简直可以埋没她整个身体,既厚实又蓬松柔软的被窝中,睡了个连呼噜都不打一个的好觉。她是睡得如此之久!而正如那熟透的无花果从枝上自然落下一般,当睡醒的她睁开眼睛时,发现在枕边站着的,便是那穿着正装,已经恢复活力,满面笑容的王子。莴苣突然觉得非常羞耻:“我,我要回去。我的衣服在哪儿?”她稍微起了身,说道。

    “你在说什么啊?”王子用悠哉的声调说着,“衣服不就在你身上吗?”

    “不,是我在塔里穿的那件。快还给我,那件是婆婆帮我凑起上好的布料缝给我的。”

    “你在说什么傻话……”王子的声调依然悠哉,“你该不会是寂寞了吧?”

    莴苣点了点头,她突然觉得胸口一紧,情感溃堤之下,放声大哭。离开婆婆,住到这座举目无亲的城里并不让她感到寂寞,毕竟她早就有所觉悟了。更不用说,那位婆婆绝对不是什么好人————就算她真的是个好婆婆,少女也是一种只要喜欢的人在身边,就算跟亲生父母、兄弟姐妹全都分离,也毫不胆怯且绝不会感到寂寞的人。因此我们可以推测:让莴苣哭泣的并非寂寞,而是羞耻和不甘吧!全心全意地逃来城堡,穿上这么高级的服装,又在这么柔软的被窝里睡得不省人事……但醒来后冷静一想,自己不过就是个卑微的女巫的女儿!一发现这一点后,她想必坐立难安,甚至感到羞耻与屈辱,所以才说出“我要回去”之类的话。毕竟,她那好胜的性格想必还依然存在于她的心中。但从小不知苦劳长大的王子,自然对莴苣心中在想什么一无所知,也无从想象。看到莴苣突然哭了出来,他只是满脸疑惑:“你一定还很累吧。”王子随意地判断道,“想必肚子也饿了,那么先准备吃饭吧!”王子低声道,有点儿慌张地出了房间。

    过了不久,五名侍女鱼贯而入,并再度服侍莴苣泡进了香水浴中。这次,一袭比之前的洋装稍重、大红色的正装套到了她的身上。她的脸和手上都画上了淡淡的妆,稍短的金发漂亮地束起,再缓缓地帮她戴上珍珠颈饰……当莴苣站起来时,五名侍女不约而同地倒吸了一口气————从来没看过这么高贵、美丽的公主!大概在这世上,从此之后也不会有人比她更美了!

    莴苣被带到了餐厅,厅内站着国王、王后和王子三人,他们都开朗地笑着。

    “真美。”国王张开双手,欢迎莴苣的到来。

    “真的。”王后也满意地点了点头。国王和王后心肠仁慈,毫无傲气,非常温柔。

    莴苣则露出了有点寂寞的微笑,打了招呼。

    “来,坐吧,坐这边。”王子立刻牵着莴苣的手来到了桌边,自己也在她的身边坐下。他的脸此刻意气风发得有点好笑。

    国王和王后轻轻地笑着,也坐在了餐桌旁,温馨的餐会开始了。但只有莴苣一人十分慌张且无所适从:她对这些接连被运上桌的菜肴到底该怎么吃,完全没有一点头绪,只好不停地偷看旁边的王子,然后模仿王子的样子,总算是将这些料理入了口。但莴苣从小吃惯了毛虫五脏色拉和蛆的筑田煮一类的“婆婆料理”,反而觉得城堡里这些佳肴味道诡异,相当地让人不舒服。鸡蛋料理算得上是好吃,但比不上森林里的乌鸦蛋啊,莴苣想着。

    餐桌上总是不缺话题:王子先从四年前的恐惧开始,接着夸耀自己在这次的冒险中的行动。王子的每句话都能打动国王,让他在点头如捣蒜的同时还干掉了手上的那杯酒,最后国王喝了个烂醉,王后便搀着他离开了餐厅。等到跟王子两人独处时,莴苣才小声地说:“我想去外面走走,胸口不太舒服。”她脸色铁青。

    王子的心情现在好得不得了,所以完全忘了同情莴苣的苦痛。人啊,或许就是在自己幸福的时候,便完全无法察觉别人的痛苦的生物。莴苣那铁青的脸色他也看到了,但他却完全不担心:“大概是吃太多了吧?只要在庭园里逛逛,马上就会好的。”他轻轻地说着,站了起来。

    外面天气很好,秋天都差不多过去一半了,但城里的花园依然灿烂。莴苣终于展现了微笑:“好多了!城里那么暗,我还以为是晚上呢。”

    “怎么可能是晚上呢。你啊,从昨天中午一口气睡到了今天早上,看起来连呼吸都没有,我好担心啊,还以为你死了呢。”

    “森林的女儿死在睡梦中,醒来之后,她已经是一位尊贵的公主……要是真是这样就好了!结果,我醒了之后,还是那个婆婆的女儿啊。”莴苣这番惋惜的话说得认真,但王子却只是当作她在说笑,他合不拢嘴:“是哦,那还真是太可惜啦!”王子放声大笑。

    那花叫什么名字呢?当那散发出强烈香气的小小的、纯白的木荆花的阴影笼罩两人时,王子突然停了下来,一瞬间眼神变得极为认真,并宛若要把莴苣的骨头全都挤碎般地紧紧抱住她,接着,他做出了令人意外的动作,莴苣则忍耐着。这不是第一次了,逃出森林,在荒野没日没夜地走着的途中,也发生过三次了。

    “你不会去别的地方吧?”王子稍微冷静了下来,跟莴苣并肩走着。两人走出了白花丛的阴影后,走向了开着水莲的小沼地。而莴苣突然感到一阵好笑,便笑了出来。

    “怎么了?”王子看着莴苣的脸,问道,“有什么好笑的?”

    “真对不起,因为你突然变得那么认真,所以有点好笑……再说,我现在又能去哪呢?我可在塔里等了你四年……”两人走到了小沼泽边,莴苣说着,泪水突然涌了出来,便在岸边的青草上一屁股坐下,仰视着王子:“国王陛下和王后都愿意让我嫁给你了吗?”

    “怎么可能不愿意。”王子展现出以前他那不拘小节的笑容,在莴苣的身旁坐下,“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呢。”

    莴苣把脸靠在王子的腿上,哭了出来。

    数天后,城里举办了豪华的婚礼,那天晚上的新娘正像一名失去了翅膀的天使,娇滴滴地全身颤抖着。至于王子,则对于这朵野性的蔷薇感到十分好奇。一起住了一两个月后,她那天外飞来的奇想,不畏惧一切的勇气,宛如幼儿的无知问题……这些东西,无一不成为王子眼中难以抵挡的魅力,以至于他完完全全地溺进了这条爱河里。寒冷的冬天过去,天气渐渐暖了起来,早开的花儿们正含苞待放的时候,两人在庭园里缓缓地散着步,而莴苣,此刻已经怀孕了。

    “真是不可思议,真的。”

    “看来你又有问题了?”王子二十一岁了,开始像个大人了,“这次在你心中,又有什么疑问呢?让我听听吧?你前些日子不也问了我‘神到底在哪里’这种问题吗?”

    莴苣低下头,笑了。“我是女的吗?”她说。

    王子因这个问题显得有些狼狈:“至少不是男的。”他打了一个大大的迷糊仗。

    “我啊,还是会生孩子,然后变成老婆婆吗?”

    “你一定会变成一个漂亮的老婆婆的。”

    “我可不要啊。”莴苣笑了,笑得如此寂寞,“我不生小孩。”

    “为什么呢?”王子不解地问。

    “昨晚我花了一整晚,不眠不休地想着————如果孩子生了下来,我就会变成老婆婆,而你也会只顾着宠小孩,把我当成麻烦的东西吧!这下一定没有人会爱我了,我懂的,因为我就是这么一个出身卑微又愚蠢的女人,要是再变成了丑陋的老太婆,那就连一点价值都没有了。除了回森林当个老巫婆外,也没其他办法了。”

    听了这段话,王子相当不愉快:“你还是忘不掉那座令人厌恶的森林吗?想想你现在是什么身份吧!”

    “对不起,我本来以为我已经把那些东西全忘了,但就像昨天晚上那样孤独的夜晚,我还是会突然想起来,虽然我家婆婆是个可怕的女巫,但她是多么疼爱我啊!就算没有任何人爱我了,森林里的那位老婆婆也一定会像是在抱小孩子般拥抱我的。”

    “我不就在你身边吗?”王子的脸上满是苦涩。

    “不,你不行。你虽然也很疼爱我,但那不过就是觉得我很稀奇、觉得我的一举一动很引人发噱,所以,我很寂寞。要是我生了孩子,你一定会觉得小孩子比较稀奇,然后把我给忘了,因为我就是一个无聊的女人啊。”

    “你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多美。”王子翘着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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