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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古字尤其紧要,因为通常口语字汇过于贫乏,把一部分用得著的古字复活起来,一方面可以增加白话文的表现力,一方面也可以使文言与白话的距离变小,文章读起来不太难,通常说话也不太粗俗不精确。单就扩充字汇来说,研究文言文的古典,确是写作家应有的准备。我们只略取现在人写的较好的白话文来作一个分析,就知道古字复活正在大量地进行,也就知道白话文仍然可以承继一部分文言文的遗产,历史的赓续性并不致因为放弃文言就被打断。

    “以古为则”者看不起白话文,以为它天生是下贱的,和乡下老说的话一样粗俗,他们以为用文言才能“雅”。这种误解一半起于他们的固执,不肯虚心研究白话文;一半也起于初期提倡白话文者的“作文如说话”一句带有语病的口号。我们尽管用白话,作文并不完全如说话。说话时信口开河,思想和语文都比较粗疏;写作时有斟酌的时间,思想和语文都比较缜密。这在两方面可以见出。头一点是用字,说话用的字比较有限,作文用的字比较丰富。无论在哪一国,没有人要翻字典去谈话,可是作文和读文却有时要翻字典。作文思想谨慎些,所以用字也比较谨慎些。一篇寻常对话,如果照实记录下来,必定有很多不精确的字。其次是语句组织。通常谈话不必句句讲文法,句句注意到声音节奏,反正临时对方可以勉强懂得就够了。至于作文,我们对于文法及声调不能不随时留意。所以“写的语文”(written language)和“说的语文”(spoken language)在各国都不能完全一致。“写的语文”不一定就是文言,例如现在西方作家尽管研究但丁、乔叟、蒙田、莎士比亚诸古代作者,写作时并不用这些作者所用的语文(可以说是西方的文言),这一点是拥护古文者所忽略的。至于雅俗并不在文之古今,诗经、楚词在当时大体是白话,想来在当时也还可以算得“雅”,何以现在人用白话写诗文,就一定要“俗”呢?依我想,“雅”只能作艺术的或“精美纯正的”解,这并不在字本身的漂亮,而在它与情感思想的吻合。如果把“雅”看成涂脂敷粉,假装门面,那就根本没有了解文艺。我颇有一点疑心许多固执把白话看成“不雅”的“文坛耆宿”对于文艺的趣味并不很高。

    我们承认白话在目前还不是一个尽善尽美的工具,它还须加以扩充和精炼。这只有两个方法,一是上文所说的接受用得著的文言文遗产,一是欧化。提起欧化,“以古为则”者听到,怕比听到白话还更痛心疾首。其实管你高兴不高兴,白话文久已在接受欧化,和它久已在接受文言文的遗产,同是铁一般的事实。这事实有它的存在理由,是自然演变所必经过的,决不会被你泼妇骂街似地骂它“鄙薄”,“夸诞”,“诡异”,“悖谬”,就可以把它压倒的。关于欧化问题可说的话甚多,我姑且提出几点来,供虚心人衡量思索。

    第一、语文和思想不能分开。思想的方式和内容变迁,语文就必跟著变迁,除非你绝对拒绝西方学术,要不然,你无法不酌量接受西方语文的特殊组织。你不能用先秦诸子的语文去“想”康德或怀特海的思想,自然也就不能用那种语文去“表现”他们的思想。如果你用很道地的中国语文翻译他们的著作,你的译文读起来愈是好中文,很可能地就愈不忠实。这道理佛经的翻译大师都知道,所以他们宁可冒“诡异”大不韪,尽量让中文印度化,不愿失去佛经原来的意义与风味。西方有根底的人们都知道林琴南翻译的小说尽管是“古道照颜”的中文,所得到的仅是粗枝大叶,原文的微妙处都不复存在。这虽然只是说翻译,也可以适用于写作。我们既然接受西方的哲学和文学,能不在上面体验玩索?能不采同样的思想方式去想出自己的哲学系统?能不采同样的看人生世相的眼光去创造自己的文学作品?如果这些都不是分外的事,我们必定有意地或无意地使我们的语文多少受些欧化。

    第二、文化交流是交通畅达的自然结果。人类心灵活动所遵循的理本来不能有很大的差别,易经所以有东圣西圣心同理同的名言。但是因为有地理上的阻隔,每个民族各囿于一个区域发展它的文化;又因为历史和自然环境的关系,每个文化倾向某方面发展,具有它所特有的个性,逐渐与其他文化不同。不同的文化如果不相接触,自然不能互相影响;如果相接触,则模仿出于人类的天性,彼此截长补短往往是不期然而然的。就人类全体说,这种文化交流是值得提倡的,它可以除去各民族都难免的偏蔽,逐渐促成文化上的大同。一个民族接受其他民族的文化犹如吸收滋养料,可以使自己的文化更加丰富。这里我们大可不必听短见的狭义的国家主义作祟。“相观而善之谓摩”,这是我们先圣对于个人交友的看法,它也可以推广到整个民族。“见贤思齐”原来不是一件羞耻,我不了解“文坛耆宿”何以必定把接受欧化当作一件奇耻大辱。单就文学与语文来说,欧洲各国从有文学史以来,就互相影响。最显著的是英文,于今英文所保留的盎格鲁撒克逊的成分极少,大部分都是从希腊、拉丁、北欧语和法文“借”来的。从十四世纪起,英国文学和语文几乎没有一时不受法国的影响。因为英文肯虚心采纳外来的成分,它才变成了世界上一个最丰富的语文。为什么我们就觉得欧化是“腾笑友邦,毒虐国家”呢?难道我们忘记已往翻译佛典的那一大宗公案?“如是我闻”,“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当知,阿难,诸如来身即是法身”,“日镜相远,非和非合,不应火光,无从自有”,“以积聚义故,说名为蕴”,“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入无馀涅槃而灭度之”……这些语句的组织,如果稍加分析,都是由欧化来的(因为印度文仍属印度欧罗巴系。)何以古人接受欧化可成经典,我们主张接受欧化,就是大逆不道?

    所谓欧化,当然不仅指语文,体裁和技巧也应当包涵在内。有了佛本行赞和唐三藏游西域记那样长篇传记并游记的模范,我想不出理由我们一定要学司马迁和柳宗元。元曲固然有它的优点,要在近代舞台上演,写莎士比亚、易卜生、柴霍甫那种样式的剧本,似也未见得就损失尊严。我们不必从西方小说的观点去轻视水浒传或红楼梦,但是现代中国作家采用西方技巧所写的小说似也有相当的成绩。此外,说理的文章如果能采用柏拉图对话集那样深入浅出亲切有趣的方式,或是康德纯理批判那样有系统有条理的方式,似也不一定就要比“论说”“语录”体逊色。我颇怀疑刘彦和如果不精通佛理,能否写出那样颇有科学系统组织的文心雕龙。对于这些问题我不敢武断,我希望“文坛耆宿”不必持“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把它们加一番虚心检讨。

    第三、中国语文的优点很多,我们不必否认,但是拿欧洲语文来仔细比较,它有不少的弱点,我们似亦无用讳言。举几个最显著的来说。动词自身不能表示时间性,虽然有“曾”“已”“正”“将”之类副词可用,普通人写作却不常拿来用,所以要明白动作的时间先后次第,我们常须依文义猜测。文法本由习惯形成,在语文是文法,在思想就是逻辑。我们多数人的思想都缺乏谨严的逻辑,所以用语文很少注意文法的习惯,一句话有时没有主词,有时没有主要动词。主动词和被动词有时在形式上可以无分别。最重要的是关系代名词和关系联续词的缺乏,因此写复合句颇不容易,西文所有的紧凑的有机组织和伸缩自如的节奏在中文中颇难做到。我们很少用插句的习惯,在一句话之中有一个次要的意思临时发生,或是须保留某一个条件,或是须作一个轻淡的旁敲侧击,我们很不容易顺著思想的自然程序与轻重分寸把它摆进那一句话里;要把它说出,只好另来一句。这个欠缺使语文减少弹性和浓淡阴影。只知道中文而不知道西文的人们自然不会感觉到这些欠缺不方便,知道西文而没有做翻译工作的人或许也不感觉到它们严重,但是忠实的翻译者都会明白我说这番话的甘苦。各国语文习惯本各不相同,我们固然不能拿西文文法来衡量中文,但是上述几种欠缺不全是习惯问题而是思想的谨严与松懈问题。如果我们能了解西文在这几方面确比中文好,我们似没理由说中文不应把好的地方接受过来。

    根据上面三层理由,我以为久已在进行的欧化运动是必须继续进行的。这不是一件易事,我明白;它可以弄得很糟,我也不否认。采用欧化的作者有两点须特别留意。头一点是不要生吞活剥。各国语文都有它的特性(法国人所谓genie),我们在大体上不能违反它。如果一句话依中文习惯可以说得同样精确有力,我们就绝对不能欧化它;欧化须在表现上有绝对必要时才可采用。第二点是不要躁进偾事。语文是逐渐生长的,我们不能希望一个重大的变动一蹴而就。一个作者的语文如果欧化到一般读者不易了解接受的程度,那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群众需要按部就班的训练。这一代所认为欧化的下一代就习惯成自然;这一代欧化得轻微一点,下一代欧化得彻底一点,如此逐渐下去,到适可程度为止,也许可以免除许多固执者的少见多怪。照我看,这是自然的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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