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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苏轼撰
周书
立政第二十一
周公作立政。
周公若曰:「拜手稽首,告嗣天子王矣。」用咸戒于王曰:「王左右常伯、常任、准人、缀衣、虎贲。」周公曰:「呜呼!休兹,知恤鲜哉!」周公率群臣进戒于王,赞曰:群臣皆再拜稽首,告天子今王矣,不可以幼冲自待。则进戒曰:「王左右有牧民之长曰常伯,有任事之公卿曰常任,有守法之有司曰准人。此三事之外,则有掌服器者曰缀衣,执射御者曰虎贲。此亵御也。」周公则戒之曰:非独三事者当择人,此亵御者亦当择人也。能知忧此者,美哉鲜矣!
古之人迪惟有夏,乃有室大竞,吁俊尊上帝。夏后氏之世,王室所以大强者,以求贤为事天之实也。
迪知忱恂于九德之行,乃敢告教厥后曰:拜手稽首后矣。曰:「宅乃事,宅乃牧,宅乃准,兹惟后矣。」
「事」,则向所谓常任也。牧,则向所谓常伯也。准,则向所谓准人也。一篇之中,所论宅、「俊」者,参差不齐,然大要不出是三者,其余则皆小臣百执事也。古今学者解「三宅三俊」多不同,惟专以经训经,庶得其正。书曰:
「迪知忱恂于九德之行。」是九德为三俊也。皋陶之九德,则箕子三德之详者也,并三为一,则九德为三俊明矣。书曰:「宅乃事,宅乃牧,宅乃准。」是「事」也,「牧」也,「准」也,为三宅,所以宅三俊也。书曰:「流宥五刑,
五流有宅,五宅三居。」又曰:「兹乃三宅无义民。」此三宅所以宅五流也。人之有疾也,食而不药不可,药而不食亦不可。「三宅三俊」,如药食之交相养,而不知食之养药耶?药之养食耶?所以宅三俊及所以宅五流者,皆曰三宅,如此而后经之言可通也。
谋面,用丕训德,则乃宅人,兹乃三宅无义民。
谋面,谋其耳目所及者。言自近及远,皆大训我德,则可以宅三俊之人。既宅三俊,然后可以宅五流,凡民之无义而有罪者。
桀德惟乃弗作往任,是惟暴德,罔后。
书曰:「肆往奸宄。」是古者谓「流」为「往」也。桀之所往者,无罪之人,所任者,皆小人残民者也。所往所任,皆出于暴德,是以无后。
亦越成汤陟,丕厘上帝之耿命,乃用三有宅,克即宅;曰三有俊,克即俊。严惟丕式,克用三宅三俊。其在商邑,用协于厥邑;其在四方,用丕式见德。
耿,光也。成汤既以升闻大治上帝之命,则以三宅去凶人。凶人各即其宅,然后宅俊。其所谓俊者,皆真有德者也,故曰三有俊,克即俊。殷人去凶而后用贤,夏后氏用贤而后去凶,各从当时之宜,要之二者相资而成也。礼曰:夏后氏先禄而后威,先赏而后罚;殷人先罚而后赏。盖缘立政之文而立此言,不知圣人之赏罚,应物而作,无所先后也。汤惟严敬用宅俊,故能内协商邑,外以显德于四方也。
呜呼!其在受德暋,惟羞刑暴德之人,同于厥邦。乃惟庶习逸德之人,同于厥政。帝钦罚之,乃伻我有夏,式商受命,奄甸万姓。
甸,治也。帝钦我而伐纣,使我有诸夏,法汤受命而治万姓也。
亦越文王、武王,克知三有宅心,灼见三有俊心,以敬事上帝,立民长伯。
君子小人,各知其本心,去凶进贤,各得其实。
立政:任人、准夫、牧,作三事。
任人,常任也。准夫,准人也。牧,常伯也。此三事,皆大臣也。
虎贲、缀衣、趣马、小尹。自此以下,皆小臣,或其远外者。趣马,掌马也。小尹,小官之长也。左右携仆。执持器物者。百司庶府。府库藏吏也。大都小伯。
大都之伯,在牧人中矣,此其小伯也。艺人。执技以事上者。表臣百司。
表,外也。有两百司,此其外者也。
太史、尹伯、庶常吉士。
太史,下大夫,掌六典之贰。尹伯、庶常吉士,皆当时小官。
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六卿独数其三,不及冢宰、宗伯、司寇者,周公以师兼冢宰,周公谓苏忿生为苏公,是苏公以公兼司寇也。而宗伯则召公兼之欤?亚,其贰也,旅,其士也。卿在常任中矣,此言其亚旅而已。
夷微、卢、烝,三亳阪尹。
蛮夷之民,微、卢之众,及三亳阪险之地,皆有尹正。汤始都亳,其后屡迁。所迁之地,皆有亳名,故曰亳。或曰蒙为北亳,谷熟为南亳,偃师为西亳。历数此者,欲得其人也。文王惟克厥宅心,
能知君子小人之心。
乃克立兹常事司牧人,以克俊有德。
常任常伯,必以德选。不言准人者,容以才进也。
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是训用违。庶狱庶慎,文王罔敢知于兹。
文王不识不知,顺帝之则。其所知者,三宅三俊,去凶用贤之事而已。至于庶言,有司所下教令也。庶狱,狱讼也。庶慎,国之禁戒储备也。文王皆不敢下侵有司之事,惟使有司牧夫训治用命及违命者而已。
亦越武王,率惟敉功,不敢替厥义德,率惟谋从容德,以并受此丕丕基。
武王但抚存文王之功,不改其义德,而从其冇容之德也。
呜呼!孺子王矣。继自今,我其立政立事,准人、牧夫,我其克灼知厥若,丕乃俾乱
其心如其言是谓「若」。相我受民,助我所受民,
和我庶狱庶慎,时则勿有间之。
既灼知其心而后用,既用则勿以流言谗间之。
自一话一言,我则末惟成德之彦,以乂我受民。
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一话一言,闻斯行之,则不胜其弊。以其不胜弊而举弃之,则所丧亦多矣。必受而绎之,末惟成德之彦,则不可以小道小言眩也。故一话一言,终必付之而后可。
「呜呼!予旦已受人之徽言,咸告孺子王矣。
我受美言于人,不敢自有而献之于王也。
继自今,文子文孙,其勿误于庶狱庶慎,惟正是乂之。心有邪正,事有是非,正心而求其理,未有不得也。
自古商人,亦越我周文王立政、立事、牧夫、准人,则克宅之,克由绎之,兹乃俾乂。
人有临事而失其常,不如所期者,故已宅则复绎之者,?绎其所已行之事也。
国则罔有立政用??人,不训于德,是罔显在厥世。继自今立政,其勿以??人,其惟吉士,用劢相我国家。」
「劢」,勉也。何谓??人?贾谊赋曰:「凤凰翔于千仞兮,览德辉而下之。见世德之??微兮,遥增击而去之。」是之谓??人。「今文子文孙,孺子王矣,其勿误于庶狱,惟有司之牧夫。」夫周公尤以狱为忧,故此篇之终,特以嘱司寇苏公也。
其克诘尔戎兵,以陟禹之迹,方行天下,至于海表,罔有不服。
罔有不服,则兵初不用也。然不可以不用,而不以时诘治之,
以觐文王之耿光,以扬武王之大烈。呜呼!继自今后王立政,其惟克用常人。
人之才德长于此者,天下之所共推而不可易也,是之谓常人。如廷尉用张释之、于定国,吏部尚书用山涛,度支用刘晏,此非常人乎?
周公若曰:「太史!司寇苏公式敬尔由狱,以长我王国。兹式有慎,以列用中罚。」
春秋传曰:「昔武王克商,使诸侯抚封,苏忿生以温为司寇。」此言其能敬用狱,以长王国,是为三公也。「列」者,前后相比,犹今之言「例」也。以旧事为比,而用其轻重之中者也。呼太史而告之者,欲书之于史,以为后世法也。
周官第二十二
成王既黜殷命,灭淮夷,还归在丰,作周官。
殷未黜,淮夷未灭,则成王有所不睱。
惟周王抚万邦,巡侯甸,四征弗庭,绥厥兆民。六服群辟,罔不承德。归于宗周,董正治官。书曰:侯、甸、男、邦、采、卫。此周五服之名也。禹贡五服通畿内,周五服在王畿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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