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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恼之所摄持后有种识,当知于此依止建立。彼无有故,当来三种如前所说差别理趣生长广大,当知一切悉皆尽灭。
当来三种等者:此说三种,谓趣、缘、住。如前已广分别应知。
卯二、得对治2 辰一、总标
又即由彼无所住识,因分、果分不复生长,诸道所摄而得生长。
辰二、别释4 巳一、解脱所依
又彼空解脱门为依止故,名无所为;无愿解脱门为依止故,名为喜足;无相解脱门为依止故,说名为住。于彼爱乐数修习故,得善解脱。
巳二、解脱究竟3 午一、逮得恒住
一切随眠永灭尽故,心善解脱。从是已后逮得恒住,虽住诸行,而无所畏。
午二、灭不更生
已得诸蕴任运而灭,余因断故,无复更生。
午三、遍无所趣
彼有漏识由永灭已,遍于十方皆无所趣,唯除如影诸受,与彼识蕴、识树,当知如灯皆归寂灭。
唯除如影诸受等者:谓所有受是识树影,说名如影诸受,当知此谓果已成满受。于无余依涅槃界中般涅槃时,此亦永灭。义如菩萨地决择中说。(陵本七十七卷十九页5924)由是故言如灯皆归寂灭。
巳三、解脱异名
即于有余涅槃界中,依初缠断,说名寂静;依第二断,说名清凉;依第三断,说名宴默。
依第二断等者:随眠永断,名第二断。余依永灭,名第三断。
巳四、解脱因缘
又由三缘,识趣、识住皆无所有。一、由自然非染污故;二、由所余不染污故;三、由余识助伴无故。
一由自然非染污故等者:心性本净,名自非染。不为余染,名余不染。
辛六、断支摄2 壬一、颂标列
复次,嗢柁南曰:
断支实显了 行缘无等教 四种有情众 道四究竟五
壬二、长行释7 癸一、断支
诸修断者,略由五支摄受于断,能于诸行如实显了。一、由身远离故;二、由心远离故;三、由奢摩他品三摩地故;四、由毗钵舍那品三摩地故;五、由常委所作故。
癸二、实显了
复次,当知有十二种如实显了行相,如摄异门分说。谓听闻、各别善取、恶取故,正教、现量、比量境界故,自相、共相故,如所有性、尽所有性故,入见、究竟地故。
有十二种如实显了行相等者:摄异门分说有解释、开示、显了、了、解、知、等解了、近解了、黠了、通达、触、作证种种差别,是名十二种如实显了行相。如彼一一别释应知。(陵本八十三卷十六页6322)今此听闻、各别善取、恶取,当知十二种中,谓初三种。正教、现量、比量境界,谓彼第四、第五、第六。自相、共相,谓彼第七、第八[11]。如所有性、尽所有性,谓彼第九、第十。入见、究竟地,谓后二种。如是于法正闻思修,如实显了,故名行相。
癸三、行缘3 子一、标
复次,略有四种如实显了行相道理智所缘事。
子二、释2 丑一、别辨染净4 寅一、约内法异生辨
谓住内法异生,于率尔堕境所起受中,不如实知增上力故,能令诸行流转杂染;如实知故,能令清净。
寅二、约在家异生辨
复有在家异生,于欣后有等所依中,不如实知增上力故,能令诸行流转杂染;与彼相违,能令清净。
于欣后有等所依中等者:此中等言,等取受用诸欲应知。
寅三、约诸外道辨
复有诸外道,于所爱乐虚妄分别定生喜爱所依行中,不如实知增上力故,能令诸行流转杂染;与彼相违,能令清净。
寅四、约内法有学辨
复有住于内法有学,依诸根境所有忘念,于余残行不如实知增上力故,流转杂染;断余残故,便得清净。
丑二、料简清净
当知于此一切品中,诸清净品皆住内法。
子三、结
如是名为四所缘事。
癸四、无等教2 子一、出因缘2 丑一、标列
复次,由三因缘,如来所说教无与等。一者、宣说不共法故;二者、宣说无倒法故;三者、宣说自觉法故。
丑二、随释3 寅一、由不共
此中宣说:若趣萨迦耶集行,即是趣苦集行;若趣萨迦耶灭行,即是趣苦灭行。是名宣说不共法教。
寅二、由无倒
若复说言:此真实有。是名宣说无倒法教。
若复说言此真实有者:谓诸行中,无我性有,名真实有应知。
寅三、由自觉
若复说言:我如实知。是名宣说自觉法教。
子二、广流转
复有三种诸行流转差别。一者、萨迦耶,是诸有情染着安足处所义故。二者、世间,是染着处败坏义故。三者、有,是染著者更生义故。
癸五、四有情众4 子一、总标
复次,彼有情众略有四种。
子二、征起
何等为四?
子三、列释4 丑一、一向住可爱果
一者、一向安住可爱业果,即于此果耽着受用。谓生天处专行放逸。
丑二、一向因转
二者、一向因转。谓希求彼所有沙门、若婆罗门。
丑三、乐般涅槃
三者、乐般涅槃诸有情众。
丑四、诸杂种类
四者、诸杂种类。谓住于此、或住于果耽着受用;或乐摄受当来爱果;或时时修涅槃资粮,离诸放逸。
子四、料简
于前三种有情众中,随其所应,当知世间彼集、灭边,及萨迦耶彼集、灭边。
于前三种有情众中等者:初有情众,一向安住可爱业果;次有情众,一向因转;此是世间彼集、灭边。后有情众,乐般涅槃,是萨迦耶彼集、灭边。如是随其所应当知。
于后第四有情众中,当知萨迦耶彼集、彼灭趣道差别。
于后第四有情众中等者:若住于此、或住于果耽着受用,或乐摄受当来爱果,是萨迦耶彼集趣道;若时时修涅槃资粮,离诸放逸,是萨迦耶彼灭趣道。如是差别应知。
癸六、道四2 子一、标
复次,依二种道,当知施设四种行相。
子二、释2 丑一、依二种道
云何依二种道?谓依见道及依修道。
丑二、施设四种行相4 寅一、征
云何施设四种行相?
寅二、列
一、应遍知行相,二、应永断行相,三、应作证行相,四、应修习行相。
寅三、配
如是四种,三依见道,一依修道。
寅四、释2 卯一、依见道
入见道时谛现观俱,能遍知苦,断一分集,证一分灭。
卯二、依修道
于彼一分能断证者,于修道中,为求无余断及证故,如所得道应勤修习。因修如是诸思择道及修道故,永断余集,证得余灭。
癸七、究竟五4 子一、标
复次,证得如是极究竟者,由五种相,应知究竟。
子二、征
何等为五?
子三、列
谓已证得苦及苦因无余尽故;堪作他义,一切自义皆圆满故;证得毕竟断及智故;能入究竟涅槃城故;既得入已,于其圣位[12]能安住故。
子四、释5 丑一、第一相
于第一相,有割爱等四种差别,如前应知。
有割爱等四种差别等者:前说:有学有二清净说句。谓于后有一切行中,由不现行道理,名已割贪爱及转三结。无学有二清净说句。谓止慢现观故,及一切苦本贪爱随眠永拔除故,名已作苦边。(陵本八十五卷二十页6480)如是四种差别应知。
丑二、第二相
于第二相,有阿罗汉尽诸漏等所有差别,如前应知。
于第二相至如前应知者:谓阿罗汉,诸漏已尽,所作已办,无复所作,证得自义,尽诸有结。已正奉行如来圣教,心善解脱。已具成就十无学法。如是等类所有差别,如前声闻地说应知。(陵本三十四卷二十四页2808)
丑三、第三相3 寅一、毕竟究竟
于第三相,有毕竟究竟,一切行事皆悉断故。
一切行事皆悉断故者:谓于当来后有众苦,已得寂静,不复现前故。
寅二、毕竟无垢
有毕竟无垢,一切烦恼毕竟断故。
寅三、毕竟梵行以为后边
有毕竟梵行以为后边,谓已获得彼对治故。
丑四、第四相2 寅一、举喻3 卯一、标
于第四相,譬如世间具五种相,名入宫城;随阙一种,不名为入。如是要具与彼相似五种相故,当知名入涅槃宫城。
卯二、征
何等名具世间五相?
卯三、列
一者、辟宫城门;二者、超逾隍堑而不堕落;三者、深起果决而越度之;
深起果决而越度之者:谓于宫阙深心爱乐,策勤精进,越度隍堑故。
四者、越隍堑已,逼临宫阙;五者、非自非余之所希望,胜幢既仆,徐入中宫。
寅二、合法3 卯一、标
如是入宫无诸罣碍。
非自非余之所希望等者:谓若自胜于他,心生高举,是名胜幢。当于尔时,不名究竟。既胜他已,不计自他,无增上慢,名仆胜幢。齐尔所时,乃名究竟。
入涅槃宫亦复如是。
卯二、配5 辰一、如彼辟门
先断能顺五下分结,如彼辟门。
辰二、如超隍堑
次于涅槃起深坑想,无明怖畏断无余故,如超隍堑而不堕落。
辰三、如彼越度
能到萨迦耶彼岸故,能持最后身故,如彼果决而越度之。
辰四、如逼宫阙
将入无余依涅槃界,如逼宫阙。
辰五、如仆胜幢徐入中宫
已断有爱,于诸境界无复爱生,遍于一切憍慢不起,而入涅槃,如非自他之所希望,胜幢既仆,徐入中宫。
卯三、结
如前所说五种因缘,入涅槃宫,当知亦尔。
丑五、第五相2 寅一、标列
又既入已,由二种相安住圣住。一、由行故;二、由住故。
寅二、随释2 卯一、由行故2 辰一、标列
行由三相,应正了知。一、不共故;二、无染故;三、正依止所依止故。
辰二、随释3 巳一、不共
永断顺五下分结故,于诸欲中毕竟离欲,即于是处而游行故,说名不共。
巳二、无染
于六恒住常摄受故,名为无染。
巳三、正依止所依
于一分法思择远离,谓恶象马等;
谓恶象马等者:声闻地说:不与暴乱恶象俱行,不与暴乱众车、恶马、恶牛、恶狗而共同行,乃至广说。(陵本二十四卷十五页2051)此应准知。
于一分法思择习近,谓衣服、饮食等;是名为正依止所依。
谓衣服饮食等者:此中等言,等取卧具、病缘医药供身什物,是谓四依。由依此故,于善说法毗奈耶中出家受具,成苾刍分。如菩萨地说应知。(陵本四十二卷九页3440)
卯二、由住故3 辰一、标列
如是于行善清净已,复由五相应了知住。谓若由此而住,若此为依,若由此离系,若此为依,若由此相应。
辰二、随释5 巳一、由此而住
当知此中,由不动心解脱而住。
巳二、若此为依
于一分法思择除遣,谓游行散乱劬劳因缘,身心疲怠;于一分法思择忍受,谓寒热等;是名为依。
巳三、由此离系3 午一、标
由于三种杂染离系,谓见杂染及爱杂染、寻思杂染。
午二、释
由见杂染得离系故,于后有中心无动摇;由爱杂染得离系故,于诸境界不被漂沦;寻思杂染得离系故,寻思唯善,无有不善。
午三、结
如是名为由此离系。
巳四、由此为依
此依四种静虑无动三摩地,安住第一现法乐住,是名为依。
巳五、由此相应2 午一、标二解脱
由与无学心善解脱、慧善解脱而共相应。
午二、别广离爱
又离爱者,于第二身不复生故,于涅槃舍无退转故,克证无上圆满德故。
辰三、总结
由此五相,应知圆满住第一住。
辛七、二品摄2 壬一、颂标列
复次,嗢柁南曰:
二品总略三有异 胜解断流转有性
不善清净善清净 善说恶说师等别
壬二、长行释8 癸一、二品总略2 子一、总摄一切2 丑一、标列
略由三处,总摄一切黑品、白品。一、由所遍知法故;二、由遍知故;三、由成遍知故。
丑二、随释3 寅一、所遍知法
所遍知法者,谓苦谛、集谛,当知总摄一切黑品。
寅二、遍知
遍知者,谓灭谛,当知此摄白品一分。
当知此摄白品一分者:谓余道谛亦白品摄,故言一分。当知此中,灭谛名遍知者,谓是遍知果故。
寅三、成遍知
成遍知者,谓补特伽罗及道谛。补特伽罗虽是假有,当知亦是白品所摄,此即如来。
子二、别广灭谛2 丑一、标不可记2 寅一、依理
诸圣弟子,于世俗谛及胜义谛皆悉善巧,依二道理如实随观,俱不可记。
寅二、举事
谓如来灭后若有、若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皆不可取,亦不可记。
丑二、征释其义2 寅一、征
所以者何?
寅二、释2 卯一、依胜义
具[13]依胜义,彼不可得,况其灭后或有、或无。
具依胜义彼不可得者:谓依胜义,如来境界不可思议,名不可得,非如言说可取相故。
卯二、依世俗2 辰一、双征
若依世俗,为于诸行假立如来?为于涅槃?
辰二、别诘2 巳一、于诸行
若于诸行,如来灭后无有一行流转可得,尔时何处假立如来?既无如来,何有无等?
巳二、于涅槃2 午一、诘有非有2 未一、有
若于涅槃,涅槃唯是无行所显,绝诸戏论,自内所证。绝戏论故,施设为有不应道理。
未二、非有
亦复不应施设非有,勿当损毁施设妙有寂静涅槃。
午二、显其实相3 未一、名甚深
又此涅槃极难知故,最微细故,说名甚深。
未二、名广大
种种非一诸行烦恼断所显故,说名广大。
未三、名无量
现量、比量及正教量所不量故,说名无量。
癸二、三有异3 子一、内外荷担重苦差别3 丑一、标列
复次,由三因缘,内荷担苦与外荷担苦有其差别。一、所荷担,二、能荷担,三、荷担时。
丑二、别辨3 寅一、所荷担
谓外荷担,色一分摄,或秆、或薪、或余种类,是所荷担。愚夫乃以一切诸行为所荷担。
寅二、能荷担
又外荷担,属在身肩是能荷担。愚夫乃以一切爱蕴为能荷担。
一切爱蕴者:谓五有取蕴应知。由爱最胜,故名爱蕴。
寅三、荷担时2 卯一、标辨二种
又外荷担,唯以现肩荷担所担。愚夫乃以一切爱蕴荷担所担。
卯二、随广内担
欲舍所担,要并除蕴,无别方便而能弃舍。乃至未能舍所担来,恒常荷担大重担故,执持尫劣、微弱、细软、不静肩故,长时无间荷所担故。
丑三、总结
内有三德,领受如是荷担众苦,外则不然。
内有三德者:前说愚夫内所荷担,与能荷担,及荷担时诸差别相,名有三德。外无如是胜功能故。
是名二种荷担差别。
子二、内外缚别2 丑一、总标
复次,由五种相,愚夫内缚与彼外缚而有差别。
丑二、别辨5 寅一、约色一分及诸行辨
谓彼外缚,为色一分之所系缚,或木、或铁、或索所系。愚夫乃为诸行所缚。
寅二、约他缚自缚辨
又彼外缚,他缚所缚。愚夫乃为自缚所缚。
寅三、约易知难知辨
又彼外缚,易可了知缚、缚因缘、脱、脱方便。愚夫内缚,一切难知。
寅四、约死后即无及不舍辨
又彼外缚,死后即无。愚夫内缚,死后诸行随逐往来,循环不舍。
寅五、约能解脱未能解脱辨2 卯一、标辨二种
又彼外缚,所有出家能舍诸欲便得解脱,一切怨雠不能拘碍。愚夫内缚,虽得离欲乃至有顶,尚未能脱,况唯出家。
卯二、别广内缚3 辰一、离欲未离欲别
当知此中,在离欲位,魔羂[14]于彼不得自在;未离欲位,便得自在。
辰二、出家在家别
其出家位未脱魔手,若在家位随欲所作。
辰三、未离欲及生有顶别
未离欲位,魔缚所缚;由世间道虽生有顶,未脱魔羂。
子三、如来声闻同分异分2 丑一、总标
复次,略由四相,当知如来与慧解脱阿罗汉等,同分、异分。
与慧解脱阿罗汉等者:此中等言,等取心解脱、俱解脱阿罗汉应知。
丑二、别辨2 寅一、同分
由一种相,说名同分。谓解脱等故。
寅二、异分2 卯一、标列
由三种相,说名异分。谓现等觉故,能说法故,行正行故。
卯二、随释3 辰一、由现等觉2 巳一、了达四相
此中如来,无师自然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现等正觉;等正觉已,遍依胜义,若于现法有能、无能、若现见法、不现见法,于一切种皆悉了达,是名自然等觉菩提。
遍依胜义等者:谓于补特伽罗,若已成熟,即于现法得般涅槃,是名有能;或证现观,名现见法。若未成熟,即于现法不般涅槃,是名无能;或不证现观,名不现见法。于此一切皆悉了达,当知此由等觉为依,故能如是遍行一切,是名遍依胜义。
巳二、不共声闻2 午一、明解脱
如是了达胜义法已,于其二障善得解脱,谓并习气诸烦恼障及所知障。与诸天众及余世间为解脱师,独一无二。
午二、结不共
当知了达如是四相,是名自然等觉菩提。由此不与诸声闻共。
当知了达如是四相者:此中四相,谓即前说有能、无能、若现见法、不现见法应知。
辰二、由能说法4 巳一、标
又依他义作所作等,能说正法。由五种相,当知不共。
又依他义作所作等者:作所应作,名作所作。等言,等取不应作、非所作应知。
巳二、征
何等为五?
巳三、列
一者、如来如实了知一切种道为道,一切种非道为非道。二者、知已,如实宣说是道非道,为令趣道,不趣非道。三者、若有如所说道乐欲勤行,为令彼行摄受方便如理所引作意正道,以教授门而为宣说。四者、彼如圣教行时,若有障碍止观过失,皆令除遣。五者、若有随顺彼法,皆令摄受。
巳四、结
是名能说不同分法。
辰三、由行正行3 巳一、约有依无依辨
此中正行不同分者,谓彼声闻先依如来,后行正行。夫如来者,无少所依。
巳二、约自他种姓辨
又彼成就声闻种姓,行于正行。而佛如来成自种姓。
巳三、约成熟二行辨2 午一、标简
又彼声闻或已成熟、或当成熟。非最后有菩萨身中二行可得。
非最后有菩萨身中二行可得者:前说声闻或已成熟、或当成熟,唯约证般涅槃为论,是故说随道行,及于现法成大师教,是名二行。菩萨不尔,不般涅槃,非有二行可得,故作是说。
午二、别释2 未一、释二行
若未熟者,彼随道行,能熟当来成熟相续;若已熟者,彼于现法成大师教。如此二种,如其圣教,即如是行。
未二、明果利2 申一、标辨
若随道行,彼于来世当证涅槃;若于现法成大师教,彼依此身便证圣道、道果涅槃。
申二、随广
即此圣道及圣道果,无损乐故,名如实法;饶益性故,又说为善。
无损乐故者:无漏界中,一切粗重诸苦永断,住无损恼胜义乐故,名无损乐。
癸三、胜解2 子一、略标列
复次,于诸行中,略有二种无我胜解。一者、闻思增上胜解,二者、修证增上胜解。
子二、明渐次2 丑一、标
此中闻思增上胜解,能与修证增上胜解作生依止。
丑二、释2 寅一、由闻思
诸善男子净信出家,虽复在此极善殷到,且于其中不应喜足。
虽复在此极善殷到者:谓于无我无倒、无间、殷重如理思惟,是名极善殷到。义如摄异门分说。(陵本八十三卷十三页6313)
寅二、由修证
要此为依,于诸行中渐次修习无常等想,证得无我增上胜解。为令彼证转增胜故,勤修观解。
癸四、断2 子一、总标
复次,由四种相,应知诸行有二种断。
子二、别释2 丑一、四种相
何等为四?一、诸缠断故;二、随眠断故;三、后有诸行因性断故;四、现在诸行染行断故。
丑二、二种断2 寅一、标列
如是四种,当知总说为二种断,谓烦恼断及以事断。
寅二、配属
前之三[15]相,名烦恼断;后之一[16]相,说为事断。
癸五、流转2 子一、标列三苦
复次,于欲界中,诸行流转初中后位,当知略有三种密苦。一者、生时为其胎藏所覆障故,有覆障苦;二者、生已处婴稚位,多疾病苦;三者、衰耄诸根成熟,有老死苦。
子二、兼显苦灭
又彼诸行流转生起初中后灭,当知即是三种苦灭。
初中后灭者:谓如前说,于欲界中初中后位,诸行流转诸苦灭故。
癸六、有性2 子一、总标
复次,有三有性,为断彼故,诸圣弟子当勤修学。
子二、别释2 丑一、辨有性
一、依过去为因有性。由是因缘,净信舍家,趣于非家,深见过患,厌弃诸欲。
依过去为因有性者:谓于过去诸欲顾恋为因,有体性故。
二、依未来所生诸行为因有性。
依未来所生诸行为因有性者:谓于未来诸行欣乐为因,有体性故。
三、依现在未断意乐杂染有性。
依现在未断意乐杂染有性者:谓于现在杂染,未为修涅槃道之所对治,有体性故。
丑二、辨断相
为断如是三种有性,故有三断。谓无顾恋故,不欣乐故,断、离欲、灭界集成故。
癸七、不善清净等4 子一、标
复次,于诸行中,略有二种离增上慢观无我见。
子二、征
何等为二?
子三、列
一、不善清净,二、善清净。
子四、释2 丑一、不善清净2 寅一、征
云何名为不善清净?
寅二、释3 卯一、明观相3 辰一、空
谓如有一,远离而住,依观诸行无常性忍,由世间智,于无我性发生胜解。
辰二、无相
因此胜解,于眼所识色乃至意所识法等随观察,我、我所相不现行故,说名为断。
由世间智者:此世间智,谓顺决择分摄下中上忍应知。
辰三、无所有3 巳一、标能制伏
又能制伏四外系所摄贪瞋痴三种所有。
巳二、列三所有
谓贪欲身系摄贪所有,瞋恚身系摄瞋所有,余二身系摄痴所有。
巳三、释所有义
当知此中,极鄙秽义是所有义。
卯二、出智体
离增上慢无我智者,如理作意共相应故,定地摄故。
卯三、广因缘2 辰一、总标
当知此智,由二因缘不善清净。
辰二、别释2 巳一、第一因缘2 午一、举于空观
一者、即于此时,谓于趣入顺决择分善根位时,有粗我慢随入微细现行作意间无间转,由是因缘,作如是念:我今于空能修能证,空是我有。由是空故,计我为胜。
午二、例无相等
如空,无相及无所有,当知亦尔。
如空无相及无所有等者:此中无相,谓无我、我所相。无所有者,谓无贪瞋痴三种所有。如前已说应知。
巳二、第二因缘2 午一、标体性
二者、能令彼法现行因缘,谓于诸欲、或萨迦耶有染爱识。
午二、明过患
由于如是有染爱识不遍了知增上力故,便为诸欲、萨迦耶爱之所漂溺。由此意乐,于彼涅槃不能趣入,其心退还,如前已说。
由此意乐等者:谓于长夜,其心爱乐世间色声香味触等,为诸色声香味触等滋长积集。由是因缘,虽于涅槃深心愿乐,而复于彼不能趣入、不能证净、不能安住、不能胜解,其心退转。于寂静界未能深心生希仰故,有疑虑故,其心数数厌离、惊怖。如前声闻地说应知。(陵本三十四卷十八页2785)
丑二、善清净3 寅一、总标
又由八相,能遍了知;遍了知故,除诸过患。当知是名极善清净离增上慢无我真智。
寅二、别释3 卯一、八能遍知8 辰一、无常
又于此中已灭坏故,灭坏法故,说名无常。
辰二、有为
诸业、烦恼所集成故,说名有为。
辰三、思所造
由昔愿力所集成故,名思所造。
辰四、缘生
从自种子、现在外缘所集成故,说名缘生。
辰五、尽法
于未来世衰老法故,说名尽法。
辰六、殁法
死殁法故,说名殁法。
辰七、破坏法
未老死来,为疾病等种种灾横所逼恼故,名破坏法。
辰八、离欲法及灭法
由依现量能离欲故,能断灭故,名于现法得离欲法及以灭法。
卯二、配释观相
当知此中,除离欲法及以灭法,由所余相,略观三世所有过患;由所除相,观彼出离。若由如是过患、出离遍知彼识,名善遍知。
卯三、法无我性2 辰一、名诸法印
一切法中无有我性,名诸法印。
辰二、名圣法印
即此法印随论道理法王所造,于诸圣身不为恼害,随喜能得一切圣财,由此自然吉安超度生死广大险难长道,是故亦名众圣法印。
寅三、结简
当知此中,由前名通达智,由后名善清净见。
由前名通达智等者:众圣位中,有学名前,无学名后,如其次第,名通达智、善清净见。
癸八、善说恶说师等别2 子一、内外师弟高下差别2 丑一、标列
复次,应知由五种相,于内外法师及弟子高下差别。一、由住故;二、由御众故;三、由论决择故;四、由建立开显道故;五、由行故。
丑二、随释5 寅一、由住故
谓诸外道师及弟子,恒常住于愦闹之住;内法师、弟子[17],时时住于极寂静住。是名第一高下差别。
寅二、由御众故2 卯一、外道师
又外道师,由自有量出家弟子诸外道僧,说名有僧;由自有量在家弟子诸外道众,说名有众。希彼一切共许为师,故名众师。愚类众生咸谓有德,是故说名共推善色。
是故说名共推善色者:谓彼如是色类补特伽罗,愚类众生咸共推许名为善故。
卯二、内法师
当知如来,与彼相违。虽为一切天及世间无上大师,于彼同尊,而无所冀。
寅三、由论决择故2 卯一、外道
又外道师与自弟子,共兴议论决择之时,凡有所说展转意解,各各差别,不相扶顺,转增愚昧,非净其智。
卯二、内法
当知内法,与彼相违。
寅四、由建立开显道故2 卯一、外道师2 辰一、总显所依
又外道师为诸弟子,依止[18]无因、不平等因,施设、建立、开显其道。听闻如是不正法故,为大罗剎娆乱其心;又由不正寻思相应非理作意,其心散动。
辰二、别释其相5 巳一、名杂染
以于他所怀胜负心,咎责于他。若他反诘,便兴卒[19]暴。不审思择,轻出言词。自为无因、不平等因所覆藏故,名为杂染。
巳二、名愚昧
由此愚夫于染因缘,若自、若他不如实知,故名愚昧。
巳三、名不明了
离清净故,名不明了。
巳四、名不善
于清净因不善巧故,说名不善。
巳五、名不知量等
又乃至于应所说语、如所说语、是处说语,如是一切不如实知,是故说彼为不知量、为不知田[20]。
卯二、内法师
当知内法,与彼相违。
寅五、由行故2 卯一、辨2 辰一、外道2 巳一、举说因
又诸外道师及弟子,虽无异说,所说无减无颠倒故;虽不流漫,所说无增无加益故;虽等所说,义相似故;虽是法说,文平等故;虽复记别法及随法,然于同法乐为朋党。
巳二、显无义
当知彼于法随法行自义证得,不放逸者尚不能得,况纵逸者。彼由如是不得自义,便为他论制伏轻毁,并彼所受诸恶邪法。
并彼所受诸恶邪法者:谓彼所受诸恶邪法,亦为他论制伏轻毁故。
辰二、内法
当知内法,与彼相违。
卯二、结
是名五种高下差别。
子二、说苦乐等善恶差别2 丑一、遮非
复次,由四种相,当知诸行非定苦染。又由四相,非定乐净。
丑二、显正2 寅一、标列三事
如是四相,总依三事。何等为三?一、依生处故;二、依受故;三、依世故。
寅二、辨释四相3 卯一、依生处辨2 辰一、乐等
此中乐者,谓在第三静虑。乐所随者,谓在人中容有二种。
谓在人中容有二种者:于人趣中,多分引苦,少分引乐,名乐所随。
喜乐遍者,谓在初二静虑。未永离乐者,谓在第四静虑已上。
,
未永离乐等者:谓在第四静虑已上,现虽无乐,然有随眠,犹为当乐所随故。
辰二、苦等
此中苦者,谓在饿鬼及以傍生。苦所随者,谓在人中。忧苦遍者,谓在那落迦。未永离苦者,谓在上天众中,当苦所随故。
卯二、依受辨2 辰一、举乐等
又言乐者,谓不苦不乐受现在前位。乐所随者,谓苦受现在前位。喜乐遍者,谓乐受现在前位。未[21]永离乐者,谓于一切位,乐因所随故。
辰二、例苦等
若与此相违,当知苦差别。
卯三、依世辨2 辰一、举乐等
又言乐者,谓顺乐行及乐已灭。乐所随者,谓有乐因,于未来世当生起乐。喜乐遍者,谓于现在随顺乐处。未永离乐者,谓余二[22]世。
辰二、例苦等
与此相违,苦差别四,如应当知。
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卷第八十七
[1] 「境」,披尋記原作「淨」。卷一原文作「境」。
[2] 「想見」,大正、陵本作「見想」。
[3] 「止」,大正作「上」。
[4] 「論」,大正作「轉」。
[5] 「智」,大正作「智智」。
[6] 「知」,大正作「智」。
[7] 「住」,大正作「在」。
[8] 「從」,大正作「徙」。
[9] 「憎」,大正作「增」。
[10] 「增」,大正作「憎」。
[11] 編按:此段文披尋記原為:「正教、現量、比量境界,謂彼第四、第五。自相、共相,謂彼第六、第七。」卷八十三原文更正:「正教、現量、比量境界,謂彼第四、第五、第六。自相、共相,謂彼第七、第八。」
[12] 「位」,大正作「住」。
[13] 「具」,大正作「且」。
[14] 「羂」,大正作「羅」。
[15] 「三」,大正作「二」。
[16] 「一」,大正作「二」。
[17] 大正無「子」字。
[18] 「止」,陵本作「正」。
[19] 「卒」,大正作「辛」。
[20] 「田」,大正作「恩」。
[21] 「未」,大正、陵本作「不」。
[22] 「二」,大正作「三」。